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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交警将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学校创建文明单位和三好学生考核评价范围

来源:大河网  

11月25日,大河网记者从郑州市交警支队了解到,郑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配合市教育部门、市文明办将接送学生车辆、人员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学校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级、三好学生考核评价范围。

11月25日下午,郑州市召开全市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会上公布了《郑州市学生安全出行综合管理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在活动中公安部门将因地制宜,通过上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开辟交通安全网上教育“云课堂”、散发传单、摆放展板、致家长公开信、签订安全责任通知书等形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同时,优化校园周边交通组织,统筹优化校园出入口设置和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上下学时段可对校园周边道路采取临时限行、远距离分流等措施,均衡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冲突。

加强与治安部门联勤联动,统筹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下学时段学校门口及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开展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切实提高见警率,为学生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方案还包括提升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治理,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校园周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违法行为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车辆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关键词: 交警 公安 郑州市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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