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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将在主城区584个住宅小区建设3074个充电桩

来源:沧州日报  

主城区住宅小区将建3074个充电桩

电梯阻车控制器也将同时“上岗”

记者日前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将在主城区584个住宅小区建设3074个充电桩(1组10个充电插孔),4253部电梯阻车控制器,切实解决群众充电不便难题,消除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上楼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是我市确定的2022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的思路,市住建局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加快建设布局合理、运营规范、安全方便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初步摸底,沧州主城区共有住宅小区721个、304733户、电梯5035部。其中,已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住宅小区137个、已安装充电桩插孔18711个、已安装电梯阻车控制器782个;未安装充电桩的住宅小区584个、未安装电梯阻车控制器的电梯4253部。经市场调研,通过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智能台数据分析,按照充电桩插孔数占居住户数15%的比例可满足居民使用需求。按每部电梯安装1个电梯阻车控制器测算,需安装电梯阻车控制器4253个。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惠民便民、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我市计划利用半年时间,在具备建设安装条件的住宅小区,基本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工作。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将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安装企业政策扶持,按照“谁安装、谁管理、谁经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由充电设施建设安装企业对其设备进行自主管理、维保、经营。

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的标准,根据小区闲置空间的实际情况确定,分为带车棚的充电桩和不带车棚的充电桩。在充电设施建设场所可以选择地上公共场地、小区存车棚(室)或地下车库等部位。充电桩样式可以选择安装壁挂式充电桩、立柱式充电桩、多路集中式充电桩。届时,市住建局将负责指导主城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市供电部门负责核定住宅小区预留电容是否符合安装要求,指导充电设施安装企业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线路接入居民供电设施,电费按照居民合表电价执行。(记者郭玉培 通讯员杨立明 刘辉)

关键词: 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住宅小区建设充电桩 消防安全隐患 解决群众充电不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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