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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也能评职称?河南已有100多名新型职业农民获得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

来源:大河报  

农民也能评职称?11月1日,人社部官方微信刊发报道讲述两名农民获评农民职称,引发一些媒体和市民网友的关注热议。

其实,给“农民”评职称并非新鲜事,尤其是在河南省,该项工作从2018年开始,每年都有人参评。截至目前,河南已有100多名新型职业农民获得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此外今年已经有50余人正在申请。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在此之后,河南省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等限制,将新型职业农民纳入职称评审工作,工作8年以上,在生产经营、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当地农业生产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且具备规定条件的,可一步到位破格申报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主要以农业为职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经营并达到相当水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河南农民评职称,9个专业均可申报

“这项工作从2018年就开始了,目前咱们省执行的申报评审条件是2020年修订下发的文件。”2022年11月2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称:河南省人社厅)人才评价开发处有关负责同志对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说,自从2018年我省新型高素质农民开始评职称以来,每年参评的人数均呈上升趋势,全省有104名新型职业农民通过申报评审,获得了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2022年的申报人数还在增加,截至2022年11月1日,已经收到50余份申报材料。

2020年8月26日,河南省人社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下发《河南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条件》),涵盖全省事业单位、涉农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中从事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畜牧、兽医(含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等9个专业的初级、中级、副高级及正高级职称的评审。

其中,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土壤肥料、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化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农艺师、农艺师、高级农艺师、正高级农艺师;畜牧、兽医(含中兽医)、水产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助理畜牧(兽医、水产)师、畜牧(兽医、水产)师、高级畜牧(兽医、水产)师、正高级畜牧(兽医、水产)师。

当时修订的文件将原来的农业系列中高级职称和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两个申报评审条件进行合并优化,增加初级、正高级农艺(畜牧、兽医、水产)师职称的申报和评审条件,使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从初级到高级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评价体系。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注意到,我省的评审政策对县及县以下农技人员给予更多政策倾斜,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紧密结合河南省农业实际,突出基层农业技术人员实际工作中品德、业绩、能力贡献、农技推广等业绩的评价,从制度层面引导农业技术人员爱岗敬业、扎根一线、奉献基层,把论文写在大地上,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

在河南,“农民”正从一种身份变成一种职业。

漯河试水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评审

“今年的评审工作安排已经下发至各个区的人社部门,相关工作正在推进。”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科长林忠说。

根据方案,漯河市符合条件且已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人员,可优先参加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市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示范家庭农场农场主、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的农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已参加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的人员,可优先推荐参加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

漯河市符合条件的农业类技能人员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其中取得技师以上资格的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获得县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部门“创业之星”、“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与农业相关的荣誉者,可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

完善扶持政策,激励新型职业农民扎根基层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离不开农业现代化。河南作为农业大省、粮食生产大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承担重大使命,尤其要按照中共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扎实推动农业人才振兴,建强乡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目前,河南省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基层“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完善,加大了基层职称评审政策倾斜力度,明确了在乡镇工作20年以上,符合农业、林业、水利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评聘,评审通过人员仅限在县以下单位聘任。这些措施的实施,主要是为了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流动,体现了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改革方向。

河南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与农业职能部门积极协作,尽快针对我省农业强省发展实际,吸收借鉴外省好的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要求,不断完善我省农业农村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中的种植业、养殖业方面的农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方式方法,主要突出在业绩贡献上、农业农村特色特点上,立足鼓励大农业、大合作,体现农、林、牧、种、养殖的现代化作业水等方面的评价,进一步提升激励我省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

一技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脚下铺就。全面振兴需要的是人才,如何让乡村振兴“领头雁”不再东南飞?让懂技术、擅管理、爱触网的新农人扎下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勤劳勇敢的河南人正在用自己的聪明和努力奋发向上。从《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到农民评审职称,不但是职业技能在乡村工匠精神的延伸,更是河南乡村振兴的具体体现和实践。

关键词: 农民也能评职称 农业系列副高级职称 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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